发布时间:2019-05-17
李朝东,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博士后。曾任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研究生院院长,西北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学术兼职:教育部哲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师范类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甘肃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哲学学科组成员、西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西北师范大学“经典诠释”博士学位点和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负责人、兰州大学兼职教授。
科研获奖:在《哲学研究》《社会科学》等刊物发表论文80多篇,出版学术著作5部,多次获得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
荣誉称号:获甘肃省高校教学名师奖、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材奖、入选甘肃省理论界拔尖创新人才、甘肃省 “555人才工程”、甘肃省第一层次领军人才。
研究特长:德国近现代哲学、现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