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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沙龙—中和论道”第五十期:贺更粹博士作“儒家的中庸之道”学术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08

201935日晚,由西北师范大学哲学学院、中和集团、科学研究院与教师发展中心联合主办的“哲学沙龙——中和论道”第五十期在西北师范大学教师发展中心如期举行,这也是哲学学院成立以来的新年第一讲。本期主题为“儒家的中庸之道”。由西北师范大学哲学学院贺更粹博士主讲,张立恩博士主持。西北师范大学副校长李朝东教授,中和集团洪涛董事长,甘肃省建筑设计院莫笑凡副院长,我校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杨同军副院长,外国语学院蒋世强博士,哲学学院师生以及来自各个学院的众多哲学爱好者参加了此次学术活动。

论道伊始,贺老师率先指出,在现实中“中庸”被普遍误解。之后,她依次从三个方面对中庸之道予以论述。首先,何谓“中庸”。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儒家的中庸之道,贺老师对“中”“庸”二字的涵义,分别予以诠释:“中”字有真、善、美三层意思,“庸”字也有用、平常、大常三层涵义。对此,贺老师分别引用《尚书》《左传》《论语》、《老子》《中庸》《尔雅》《郭店楚墓竹简》等文献,对此一一阐明。总之,中庸就是不偏不倚的日用常行之理,中庸的状态是“和”。

厘清何谓中庸的基础上,贺老师即涉入报告的第二个问题:中庸之道的四种表现形式——完满状态,无过无不及,不偏不倚、恰到好处与时中。对此,贺老师以儒家典籍《周易》《春秋传》《论语》《礼记》《孟子》《荀子》等文本为依据,列举了儒家有关中庸之道的具体表述:见善则迁,有过则改;见贤思齐;不迁怒,不贰过;贫而乐,富而好礼;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过犹不及;周急不继富;欲速则不达;忠恕;吾日三省吾身;文质彬彬;素位而行;止于至善;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穷不失义,达不离道;与时偕行;彼一时,此一时;言不必信,行不必果;舍生取义,等等。

可见,儒家对中庸之道的论述,涵盖了个人修身、为政之道、财富分配、君臣之义、待人处事等诸多方面。其中,关于君臣之义,贺老师指出,儒家的忠德是遭到普遍误会的。其实通过阅读文献,我们会发现,儒家肯定的是君主依礼使用臣,臣尽心事奉君。忠君,归根结底是忠于道义、忠于良知、忠于国民利益。要之,儒家不提倡愚忠,并且坚决反对之。还有,儒家对信德的要求,《论语》中俯拾皆是,把信视作立身为政的基本品质。但儒家又主张“言不必信,行不必果”。这似乎自相矛盾。对此,贺老师作了如是阐释:“信”和“言不必信”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相反相成矛盾统一。儒家肯定一切道德元素都要围绕“仁义”原则展开,信德也不例外。当信德与仁义发生冲突或矛盾,那就要坚持基本原则,弃小信而取大义,这也是合于中庸之道的表现——时中。

最后,贺老师讲到了中庸和乡愿的区别。她回顾论道开始谈及的人们对中庸的误解——老好人、墙头草、和稀泥的人,其实,这是乡愿。乡愿为儒家所深恶痛绝。孔子说:乡愿是贼德之人。其貌似忠厚老实、清廉方正,实际上却是“德之贼”。孟子对此阐明他的原则:“反经”,以最高的、最美好的中庸原则为行为标准,如此,方不至于沦为乡愿。总之,中庸的实质是寻求人际关系、天人关系的高度和谐,这也是儒家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在答疑环节,就以下诸多提问:“将中庸理解为一种完满状态是否有异议?”“论语中独特的论证方式是否能够保证其论证结果的可靠性?”“中庸除了被应用于个人修养与人际关系等方面,儒家有没有把中庸应用于制度方面?”“一个遵守仁义的人,为什么在明知道所签的协议是

仁义的,而他还会签此协议?”“儒家是否为我们提供了具体的方法论?”贺老师与在场的师生们进行了激烈的讨论,给予了有理有据的中肯回应。

论道结尾,张立恩老师对此次论道作了精彩地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