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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沙龙—“中和论道”第六十八期:在读博士高永德做“整体与部分的现象学探究”学术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14

20201210日晚,由西北师范大学哲学学院、中和集团、教师发展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和论道”第六十八期在西北师范大学教师发展中心举行。本期主题为“整体与部分的现象学探究”,由西北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在读博士高永德主讲,哲学学院朱海斌老师主持。熊华军老师以及各学院的众多哲学爱好者参加了此次学术活动。

论道伊始,在读博士高永德便开门见山地提出本次讲座要讨论的四个部分:一、传统哲学的整体与部分范畴;二、现象学的定义与特征;三、整体与部分范畴的最高统一体;四、存在、是与形式本体论。

他首先从中、西哲两个视角讨论了“传统哲学的整体与部分范畴”。中国古代哲学关于整体与部分的学说来自于著名的“离坚白”、“合坚白”、“白马非马”的辩论。公孙龙主张“离坚白”,认为坚和白是分离的,可以独立存在,同时又离白与马,以证白马非马。而墨家坚持“合坚白”,认为坚和白相伴相生,互相包含,同时认为白马是马。从西哲视角来看,柏拉图提出了共相论;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四因说,同时将问题引向了“质料在先还是形式在先?”“整体在先还是部分在先?”,具体展开是从实体的定义开始入手,结合整体与部分、形式与质料进行具体演绎。得出“当部分是质料的部分时,整体在先;当部分是形式的部分时,部分在先;形式先于质料、部分先于整体”的结论。

   其次,他谈到“现象学的定义与特征”。“现象学”,主要是对各种现象以及事物的各种显现方式给出说明的意向性活动的科学,亦即科学学(意识科学),接着说明现象学的特征是意向性,即“意识始终是关于某物的意识”,现象学的真理观是承认现象即显现的事物的真理和实在性,并通过直观一个立方体的例子,找到部分与整体的逻辑显现。

再次,他谈到“整体与部分范畴的最高统一体”。在现象学中,实体性部分能够离开整体而存在,也叫独立的部分,而要素部分不能离开整体而存在,也叫非独立的部分。通过区分现象学的部分概念与生活中的部分概念,引出独立内容与不独立内容的区别在于与其他内容结合时,若没有其他内容,它是否依然存在,并保持独立。同时,引出了实体的经验与属性经验的区分。独立的部分不依赖于其他内容的变化,不存在奠基问题;不独立的内容依赖其他内容的变化,必定是作为部分而奠基在整体之中。在胡塞尔现象学中奠基关系为整体与部分的联结问题,如以下几种奠基:相互间的奠基、单方面的奠基、间接的奠基和直接的奠基。接着,讨论胡塞尔的意识结构层次和奠基顺序、现象学的观念整体和观念部分。最后,他指出“所有真实的统一体都是奠基(Fundierung)关系”。

最后,在“存在、是与形式本体论”这一部分,高永德介绍了哥德尔和海德格尔关于“存在论”的看法。然后谈到在亚里士多德学说中,“是者”是最普遍的东西,是指在思想上所把握到的最初的东西,而《逻辑研究》第三研究阐述的是整体与部分的理论,这正是对布伦坦诺关于整体与部分的形而上学(偶性与实体)的发展。关于整体与部分的理论属于形式本体论,形式本体论主要探究纯粹对象和一般对象。另一方面,从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角度也可以讨论范畴直观,其中牵扯到部分的立义的在场与缺席,整体最终显现为包含部分的整体,部分显现为包含于整体中的部分。


   在答疑环节,在读博士高永德就“在关于学生的求知欲现象的意向性分析中,学生作为不成熟的个体,在这种行为中是否遵循感知表象客体化行为非客体化行为的奠基顺序?”“教师教育理念的三大争论:对于学生的培养是作为教师的人的培养还是作为人的教师的培养?培养师范生到底是以培养学科知识为主(科学性)还是教学能力为主(示范性),是培养学生的共性还是个性?”“天是蓝的与蓝天的观念比较”等问题同在座师生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给出了精彩的解答。

   论道结尾,朱海斌老师对本次论道进行了总结:讲座从离坚白出发讲到形式本体论,对中西古今关于整体与部分的思考做了详细的梳理,特别聚焦在了胡塞尔《逻辑研究》的第三研究——关于整体与部分的讨论,对该问题在现象学层面做了深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