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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沙龙—“中和论道”第七十三期:曹进教授做“意义的愉悦——罗兰·巴特的文化符号学思想”学术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16

    2021413日晚,由西北师范大学哲学学院、科学研究院、中和集团、教师发展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和论道”第七十三期在西北师范大学教师发展中心举行。本期主题为“意义的愉悦——罗兰·巴特的文化符号学思想”,由西北师范大学曹进教授主讲,哲学学院贾克防老师主持。李朝东老师、杨同军老师、蒋世强老师、张硕老师、熊华军老师、贺更粹老师、朱海斌老师以及各学院的众多哲学爱好者参加了此次学术活动。

  论道伊始,曹进老师首先介绍了罗兰·巴特及其相关著作,然后引出了本次论道要讨论的内容,即罗兰·巴特的文化符号学思想。罗兰·巴特认为符号学是语言学的一部分,他主张用语言学概念和模型分析各种非语言文化现象:流行文化;罗兰·巴特的文化符号学思想以大众文化为研究对象,透过结构或形式挖掘隐藏在背后的本质,他的不同寻常之处是在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东西里面发现符号的社会学意义,以意义为中心的文化符号学思想主要体现在《神话——大众文化诠释》(Mythology)《显义与晦义》《符号帝国》,其中《符号帝国》是以符号学观点写成的一部具有比较文化研究性质的著作罗兰·巴特的“神话”理论是指在文化符号学著作中关注的那个“终极意义”或终极所指,其中“今日神话”是指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中产阶级意识形态,是符号三级意指系统的结果,即终极所指;它的功能在于擭取语言,消弭符号原有的意义从而使之获得新意义

  接着,曹老师指出罗兰·巴特文化符号学思想可以运用在广告之中,广告是“神话”学说具体化的反映。广告中能指与所指呈现出量的不均衡,能指是丰富的、外显的、直观的,由语言符号、图象符号和音响符号等构成;所指是隐晦的、含蓄的、相对单一的,但却是尊贵的。罗兰·巴特指出,在大众文化中一个所指可以有数个能指,丰富的能指在极力表现所指;图象符号是多义的,语言较之于图象具有“一种明晰功能”,所以广告中语言符号的主要用途是固定意义,用罗兰·巴特的话来说就是“锚固”意义;图象符号、语言符号用途较广泛,是平面广告、电视广告和网络广告重要的表现形式,广告中一切形式都是围着意义转,是为了突显意义谄媚意义。广告的终极目标就是要缔造神话,在广告创造的意识形态中,人的社会地位、社会认同度由其所消费的产品的档次决定,坐什么车、穿什么品牌的衣服,都是其不同社会地位的象征;广告的目的是促销,但广告并非简单明了地说服广告受众去购买某个产品,而是从意识形态上渗透它刻意制造的神话;正如罗兰·巴特所言,广告缔造的现代神话是中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代言,神话的运作结果是中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自然化与合理化;虽然意识形态是历史的,但它在社会发展的某个特定阶段却是永恒的,人们必须参与的,否则便被时代淘汰,所以人们总是在自觉不自觉中尽可能地去参与,去接受这种意识形态从而使自己成为现代社会的“社会人”。

  最后,曹老师总结到,一方面,巴特以意义为中心的文化符号学思想为研究大众文化(特别是流行文化)奠定了基础,其文化符号思想让广告制作商有章可循;另一方面,批评家也从巴特的文化符号学理论中获益,他们根据巴特的现代神话论以及巴特对现代神话学说的解读去研究文本、解读文本、剖析文本,揭示广告内涵及其“现代神话”意义。


在答疑环节,曹老师就“如何通过语言解读一幅图画”“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时如何做好文化传播”“罗兰·巴特有没有论述符号指号信号之间的含义关系”“今日神话与符号之间的逻辑关系”“符号与结构之间的关系”“是否可以设计出一种世界语言”等问题同在座的师生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给出了精彩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