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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陈阿江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作学术讲座

发布时间:2024-11-25

2024年11月22日下午16:40,河海大学陈阿江教授应邀在西北师范大学10号教学楼D区四楼报告厅为我院师生带来了题为《环境社会学体系之建构:社会问题的视角》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谢丽丽副教授主持,社会学与社会工作专业全体学生参加并听取了此次讲座。

谢丽丽副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陈阿江教授在社会学尤其环境社会学相关领域的重要贡献以及研究成果,并对陈阿江教授的莅临表示热烈的欢迎。

讲座初始,陈教授从“太湖环境问题”引出环境污染相关的社会学问题,提出了环境社会学是河海大学的重要方向,环境问题可以看成为社会问题的反应,环境社会学并不是一个恰当的称谓,环境本身暗含“我”与“非我”二元对立的内在逻辑问题。由此,陈阿江教授讲述了关于环境社会学的第一个观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点是“环境社会学是研究环境与社会关系的分支社会学”。但是,仔细揣摩这个说法,会发现它存在内在逻辑矛盾,环境社会学的研究应该最后回归到研究人,研究社会关系、社会机构,希望能够通过窗口看到背后的社会问题。

       陈阿江教授的第二个观点是“环境行为是环境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如何具体操作化这个定义存在困难。”总体来看,社会问题视角中环境社会学理论的研究,要从社会环境、社会成因、社会应对或社会治理三个层面来认识问题。陈阿江教授从环境问题的社会影响出发,通过举例新干线形成“受害圈、受苦圈论”,希望关注受害的空间社会关系;经过“癌症村”的研究发现环境污染对社会的影响是一系列的,环境的污染产生了一系列社会负面后果。

阿江教授在环境的社会成因中讲述到,从社会学研究来看,作为社会问题的环境议题,一定具有社会体制、机制或历史文化方面的原因。环境问题的社会成因可以从社会行动(利益相关者视角)、社会体制机制(跑步机理论等)、社会历史根源(宗教)来探讨。

从环境问题的社会治理来讲,由船桥晴俊的“环境控制体系论”、鸟越皓之等人的“生活环境主义”,可以发现环境治理最好的解决方式是利用当地生态,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系统来解决环境治理问题。阿江教授以内蒙古光伏发电——沙漠治理为例提出要将治理和生产相结合,在环境问题上产生双赢的状态。

    讲座尾声,陈教授对同学们的提问做了详尽的解答和相应的知识延伸,谢丽丽副教授对此次讲座进行了回顾与总结。谢老师指出,本次学术讲座为环境社会学为研究思路的同学们提供了可供思考的方向;陈阿江教授在以往环境社会学的探讨中,用反思的态度提出了自己对于环境社会学研究的思路,希望同学们今后也可以用反思批判的态度去做研究。 

此次讲座系统全面,内容丰富,逻辑论述清晰,对于学院广大师生开阔研究视野,提升研究思维大有裨益。

                      (撰稿:孙苗摄影:张蓉萱审稿:谢丽丽审核:李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