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8
为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由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委书记、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2.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成立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等专业复试小组,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及当年招生导师组成。
二、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2025年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共99人,其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人。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总计划 | 退役士兵计划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接收推免生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4 |
|
|
|
|
010102 | 中国哲学 | 10 |
|
|
|
|
010103 | 外国哲学 | 10 |
|
|
|
|
010105 | 伦理学 | 9 |
|
|
|
|
010107 | 宗教学 | 2 |
|
|
|
|
010108 | 科学技术哲学 | 2 |
|
|
|
|
015100 | 应用伦理 | 3 |
|
|
|
|
030301 | 社会学 | 11 |
|
|
|
|
030302 | 人口学 | 1 |
|
|
|
|
030303 | 人类学 | 2 |
|
|
|
|
035200 | 社会工作 | 45 |
|
|
| 1 |
合计 |
| 99 |
|
|
| 1 |
三、复试工作
(一)分数线确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311 | 36 | 54 |
010102 | 中国哲学 | 311 | 36 | 54 |
010103 | 外国哲学 | 311 | 36 | 54 |
010105 | 伦理学 | 311 | 36 | 54 |
010107 | 宗教学 | 311 | 36 | 54 |
010108 | 科学技术哲学 | 311 | 36 | 54 |
015100 | 应用伦理 | 311 | 36 | 54 |
030301 | 社会学 | 313 | 37 | 56 |
030302 | 人口学 | 313 | 37 | 56 |
030303 | 人类学 | 313 | 37 | 56 |
035200 | 社会工作 | 313 | 37 | 56 |
(二)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确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考生名单。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及相关复试安排。
(三)复试安排
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nwnu.edu.cn;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提交相关材料、确认复试、缴费和查看复试结果。
1.时间与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4月2日9:00-12:00
地点:致公楼(原教学10号楼)D区416
笔试时间:4月2日19:30-21:30
地点:致公楼(原教学10号楼)D区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4月2日
地点:致公楼(原教学10号楼)D区416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伦理学:
511西方伦理思想史 14:00-16:00
711中国伦理思想史 16:20-18:20
社会工作:
552社会保障 14:00-16:00
752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16:20-18:20
面试时间:4月3日
地点:致公楼(原教学10号楼)D区
具体安排如下:
哲学与社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安排表
专业 | 笔试科目 | 笔试时间 | 笔试地点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901伦理学与宗教学 | 4月2日 19:30-21:30 | 致公楼(原教学10号楼) D区 503 |
中国哲学 | 901伦理学与宗教学 | 4月2日 19:30-21:30 | 致公楼(原教学10号楼) D区 503 |
外国哲学 | 901伦理学与宗教学 | 4月2日 19:30-21:30 | 致公楼(原教学10号楼) D区 503 |
伦理学 | 901伦理学与宗教学 | 4月2日 19:30-21:30 | 致公楼(原教学10号楼) D区 503 |
社会学 | 916西方社会学思想史 | 4月2日 19:30-21:30 | 致公楼(原教学10号楼) D区 503 |
社会工作 | 972社会政策 | 4月2日 19:30-21:30 | 致公楼(原教学10号楼) D区四楼报告厅 |
哲学与社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安排表
面试组别 | 面试 时间 | 面试地点 |
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组 | 4月3日 14:00 | 致公楼(原教学10号楼) D区 501 |
中国哲学组 | 4月3日 14:00 | 致公楼(原教学10号楼) D区 503 |
社会学组 | 4月3日 8:30 | 致公楼(原教学10号楼) D区 416 |
社会工作(1)组 | 4月3日 14:00 | 致公楼(原教学10号楼) D区 416 |
社会工作(2)组 | 4月3日 14:00 | 致公楼(原教学10号楼) D区 606 |
2.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和加试。
(1)笔试
专业课复试采取笔试形式,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的制卷工作由学院负责,考试时间2小时。
(2)面试
面试包括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考试总分500分的专业,综合情况面试占80%,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占20%。
(3)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生等)和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为准。
(四)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25年4月2日9:00-12:00在致公楼(原教学10号楼)D区416现场提交复试审核资料。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材料提交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位证。
2.对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或学籍)“无匹配”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士兵计划”考生,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少干计划”考生,提交《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提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6.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复试要求
1.复试考试开始前核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
2.本次复试采取线下复试形式,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nwnu.edu.cn/)“招生工作”栏目,查看“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指南”,提前学习、熟悉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中对该专业的复试录取的相关政策。
3.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六)复试收费
复试考生应交纳复试费。根据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收费标准,每生每次100元。由考生本人在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nwnu.edu.cn中缴纳。
四、调剂复试
(一)调剂要求
调剂我院考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学术学位可调入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不可调入学术学位。
6.“士兵计划”“少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接收调剂。其中,报考“少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报考“士兵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7.非全日制招生专业调剂只接收网上确认时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
8.学院根据专业特点明确接收调剂考生的其他要求:
(1)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优先遴选。
(2)报考同一院校同一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
(二)调剂名单
调剂考生名单由学院根据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专业计划按150%的比例确定。调剂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
(三)调剂复试程序
1.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
2.学院向复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研招网上点击确认。
3.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nwnu.edu.cn;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提交相关材料、确认复试、缴费。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进行确认的考生,由学院与考生联系进一步确认后,将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
4.参加调剂复试考生,按照本办法复试安排中的资格审核、复试内容、复试要求进行。
五、录取
(一)录取成绩换算办法
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30%。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全部专业初试、复试权重为7:3,所有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其复试专业的录取排序成绩排名。若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士兵计划”“少干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笔试、面试、加试其中一项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人事档案审查或《定向就业协议书》审查不合格者。
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对拟录取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及学籍。
(四)录取类别确定
非全日制考生、“少干计划”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
(五)拟录取名单公示
公示期前各学院上报《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排序成绩汇总表》,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须上报研究生院,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公示的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排序成绩等信息,并对拟录取的“少干计划”考生、“士兵计划”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予以备注说明。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六、其他
本实施细则在《西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如与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931-7970201;450405943@qq.com
哲学与社会学院
2025年3月28日